生病時,先找附近的基層院所或家庭醫師就醫,若病情需要,醫師會 協助您轉診至適當的院所及科別,醫療院所對於符合需要轉診的病 患,應開立轉診單,並且與病患溝通,本於專業協助病患找對醫院及 看對科,轉診單內容包括轉診目的、病歷摘要、接受轉診之院所名 稱、地址、電話、診療科別、開立日期、有效期限等。
轉診作業是由特約醫院、診所對特約醫院、診所,無論診所對醫院、 醫院對診所或同層級之轉出、轉入,均屬轉診,轉診並無層級上之限 制,且無需逐級轉診。
※辦理轉診(檢)請攜帶下列證件:
成人:請帶國民身分證、健保IC卡、重大傷病卡、殘障手冊。
小孩:戶口名簿、兒童健康手冊。